「泰始笛」复制研究
文:上海艺术研究所 陈正生(2008/12/30)
《晋书·律历志》详细记载了「荀勖笛律」。作为一般的笛律,它应该只是介绍律管的制作要求及音律情况,例如孟康1的异径管律,朱载堉的异径管律和康熙十四律等。笛律所研究的乃是作为正律器的律管。但是「荀勖笛律」所详细介绍的乃是「泰始笛」的研制目的、制作方法和音准要求等情况,以及演奏的效果。作为正律器的律管,有的不难用公式来证明其是否合律,例如孟康在注《汉书》时所阐述的异径律管;有的对律管的合律条件仅仅是出于主观臆断,实际上并不合律,例如康熙十四律;有的仅从理论的角度进行分析,并不能完全解决问题,还需要通过製作来加以验证,例如朱载堉的异径管律。由于「荀勖笛律」所研究的乃是用来演奏的「泰始笛」,因此,制作验证本身就更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
杨荫浏先生在他的《中国音乐史纲》中,介绍了他制作过的一支「黄钟笛」的情况。该笛系用内径1.6厘米的竹制作的,笛长和音孔位置悉按「泰始笛」的黄钟笛。据杨先生介绍,该笛不仅同黄钟正律音高相近2,而且该笛基本上还是符合三分损益律的。但是由于杨先生没有具体介绍该笛的测频情况,所以这支黄钟笛各孔所发之音,同三分损益律究竟有多大差别,就不得而知了。「泰始笛」的製作,除了杨先生而外,未见有别人做过制作研究的报道。细想,人们不注重泰始笛的复制,除了说明存在着只注重理论研究而忽视实际製作经验的倾向外,更主要的恐怕还是不清楚泰始笛制作过程中我们将得到些什么收益。实际上,放弃了对泰始笛的制作研究,不仅使我们对荀勖笛律的研究成了纸上谈兵,无法深入下去,而且使荀勖笛律的研究失去了客观标准。笔者认为,对泰始笛的制作研究,不仅使我们对荀勖笛律的研究获得检验其正误的客观标准,而且必将丰富乐器声学的研究内容,比如对提高箫、笛等吹管乐器的制作大有脾益。
此外,笔者还认为,「泰始笛」的製作在乐器工艺史上佔有重要地位。举世公认,而今留存下来的最早的乐器制作工艺文献,当数《周礼·考工记》。但是《考工记》并没有记载管乐器的制作工艺。西汉末年的刘歆,确实监制过一套青铜律管,如今仅存半支残管于世。别说刘歆监制的这套青铜律管没有留下工艺要求,就连制作律管这件事,如今我们也只能在古代金石学家那裡找到佐证3。因此,泰始笛的製作方法,是我们如今能见到的最早的制「笛」工艺,其地位之重要,自可想见。不仅如此,泰始笛的制作同律学研究统一起来,使每一支笛的每一个音孔,都有稳定的绝对音高。我们每一个研究乐器制作工艺和乐器声学的同志,都应该清楚地认识到,在一千七百多年前竟能达到如此水平,实在是一件令人称羡的事。
泰始笛自最长的蕤宾笛至最短的仲吕笛,计十二支。不知荀勖当时是否真的製成十二笛象(象,像则,即标准笛),若确实製作过一套(哪怕是只製作过一套),且十二笛象皆能达到「一孔一校,声皆相应」的音准要求,那确实该是件极了不起的事。如今要複製出这一千七百多年前的古笛,确实有相当多的困难,其中还涉及到一些我们至今尚未认真研究过的乐器声学问题。正因为这个缘故,我们若将泰始笛全部複製成功,对乐器声学研究,具体地说就是对管乐器製作过程中的频率公式的探求,必然会起不小的促进作用。
複製泰始笛,除了如何选定适当的管内径而外,在製作过程中首先碰到的就是如何定律——如何确定黄钟正律的准确高度的问题。杨荫浏先生在《中国音乐史纲》中列出了他通过律管频率计算公式计算出来的历代黄钟正律音高。但是,製作泰始笛若以杨先生计算出的晋代黄钟正律的频率为依据,就存在著三大缺点:一是杨先生计算出的频率,未毕同律管吹出的频率相一致;二是以计算出的频率为依据,製作时得有测频装置,起码得有音分仪(用音分仪还得将频率同音分进行换算);更重要的是,若计算出的频率与律管频率(主要指黄钟正律)不一致,不仅使複製出的笛音高不可信,还必然因为管口校正量的不切合实际,给製作带来困难。为此,笔者认为,若以律管定音,不仅简便,而且可靠。
泰始笛所用的尺度,据计量学家们考证乃是晋前尺,也就是刘歆尺。此尺折合成公制,每尺合23.08864厘米。这一尺度究竟是否可信,笔者是有疑问的。但是由于律管和笛管的绝对长度的标准是一致的,故而也没多大妨碍。据此,黄钟正律管长为九寸,折合成公制便为20.78厘米,内径三分,折合成公制也就是0.693厘米。笔者以为,制此律管不仅耗资颇巨,技术要求又相当高,且无此必要。笔者製作泰始笛时用来校音的黄钟正律管,乃是两端无管径差的标准管。该管长20.78厘米,内径为0.7厘米。通过律管音程公式的计算,该管仅低1音分,因此认定其合用。
用律管为泰始笛定音的最大优点是,当外界气温变化时,律管频率的升降同笛管温度的升降同步,这又减小了温度对律管频率影响的繁琐测算。
制作泰始笛,确定每一支笛的管长和音孔位置还是不难的;所难的乃是如何调律。就以黄钟笛来说,其长度为65.67厘米,笛体中声合姑洗倍律。但是65.67厘米长的笛管,其笛体中声未必合姑洗倍律,可能高,也可能低。这是什麽原因呢?原来影响笛音高低的不仅是管长,管口校正量也有著很大影响:管口校正量适宜,频率准确;管口校正量大,音高偏低,反之则偏高。影响管口校正量的因素,对笛体中声来说不仅有末端校正量,还有管端校正量,笔者通过製作证明,影响末端校正量的因素,除了管径而外,还有两端的管径差;影响管端校正量的因素,除了管径、吹口深浅而外,还有吹奏方法的重大影响。
调准了笛体中声,并不意味著问题已经解决,更困难的是如何调节好两端的管口校正量的合理比例。这是一个没引起人们充分注意的问题。从製作的情况来看,两端的管口校正量对六个音孔的音高影响是不同的:两端的管径差大,末端的校正量增大,下手四个音孔(角、变徵、徵、羽)的音程增宽,虽然对下方音孔也有影响,但主要的是使上手三个音孔(变宫、宫、商)的音程明显变小。如何调节好这两个校正量的合理比例,也是泰始笛製作研究中需要著重探讨的问题。正由于这一缘故,製成之笛若音准不理想,可以用这方法对所制之笛音准(绝对音高和相对音高)进行微调。
笔者无经费、无设备,三次製作仅製作了六支泰始笛。现将这三次製作的情况罗列于下,希望有条件的同志能共同研究。第一次製作的时间是1987年2月。由于材料的长短仅适宜制太簇笛,故依法製作了太簇笛。材料及具体製作的情况如下表:(单位 厘米)
项目
管端外径
管端内径
末端外径
末端内径
吹口宽
吹口深
音孔直径
尺寸
3.80
2.40
3.80
1.55
1.70
1.11
1.00
该笛宫音理该合太簇正律(比黄钟正律高204音分),而实际上仅比黄钟正律约高50音分。各个音孔之间的音程关系如下:(单位为音分,下同,不另作说明)
音名
商
宫
变宫
羽
徵
变徵
角
相邻二孔间的音程
233
0
144
163
192
139
199
此笛的管径大,音调低。当时笔者曾怀疑泰始笛的音调是否全部低,后来将音孔开深至1.3厘米,末端管内径增大至1.7厘米,结果宫音增高到比黄钟正律高115音分,也就是大吕正律。各孔略加修整后,各孔之间的音程又如下表:
音名
商
宫
变宫
羽
徵
变徵
角
相邻二孔间的音程
198
0
101
191
200
118
196
从这支太簇笛的修改情况来看,充分说明泰始笛的笛长虽然已经确定,但是音高同音程关系都同样具有相当的可塑性。上表可以证实,泰始笛确实可以完全符合三分损益律。
当然,从上表可以看出,调整后的笛也并不完全符合三分损益律。三分损益律各律之间的音程如下表:(单位 音分)
律名
黄钟
大吕
太簇
夹钟
姑洗
仲吕
蕤宾
林钟
夷则
南吕
无射
应钟
音程
0
114
90
114
90
114
90
90
114
90
114
90
其误差为:
音名
商
宫
变宫
羽
徵
变徵
角
应有音程
204
0
90
204
204
90
204
实测音程
198
0
101
191
200
118
196
误差
-6
0
+11
-13
-4
+18
-8
从上表所列的误差来看,其误差在-13音分至+18音分之间,不能算小,但从实际吹奏出的效果来看,还是很不错的。对于听惯十二平均律的人来说,这种笛的音调要比「均孔笛」吹出的音调中听得多。以下几支泰始笛的测频情况同这支泰始笛一样,对吹奏方法未曾细加选择,在箫笛音律理论研究的若干基本规律弄清楚之前,实际上也很难对吹奏方法细加选择。选择最适合的吹奏方法,以保证吹奏者舒服,音准而又能吹出最佳音色,这个问题虽然极有意义,但是很难解决。就音准这一问题来说,除了温度的影响而外,它还同製作及演奏方法有关,笔者对这一问题虽然已作了初步分析4,但要彻底弄清楚,非得花很大力气不可。由于演奏不如理论分析那麽严格,演奏过程中允许有一定的误差,所以这支太簇笛除绝对音高不合要求外,其音准是可以的。
第二次製作于1988年8月。所制黄钟、太簇、姑洗笛各一。选材及製作情况如下:
管端外径
管端内径
末端外径
末端内径
吹口宽
吹口深
音孔直径
黄钟
3.2
2.0
3.4
1.7
1.3
0.7
1.0
太簇
3.1
2.1
3.0
1.8
1.3
0.7
1.0
姑洗
3.4
2.1
3.6
1.6
1.3
0.7
1.0
这三支笛的宫音同黄钟正律的音程关系如下表:
黄钟正律
黄钟笛宫音
太簇笛宫音
姑洗笛宫音
应有音程
0
0
204
408
实测音程
0
-15
182
368
误差
0
-15
-22
-40
测得各笛音程关系如下表:
音名
商
宫
变宫
羽
徵
变徵
角
应有音程
204
0
90
204
204
90
204
黄
钟
实测音程
182
0
87
203
212
91
218
误差
-22
0
-3
-1
+8
+1
+14
太
簇
实测音程
177
0
86
176
194
124
191
误差
-27
0
-4
-28
-10
+34
-13
姑
洗
实测音程
193
0
81
215
191
115
254
误差
-11
0
-9
+8
-13
+25
+50
以上三支笛中,姑洗笛的音准最差,虽经调理,总难合理想。分析其原因,可能是两端管径差太大,为此,1989年9月,第三次进行了製作验证。第三次所制为大吕笛和姑洗笛各一。製成后测得大吕笛的宫音同黄钟正律的音程为116音分,姑洗笛的宫音同黄钟正律的音程为397音分,因此可知大吕笛的宫音仅高2音分,姑洗笛的宫音低11音分们。两笛的材料及製作情况如下:
管端外径
管端内径
末端外径
末端内径
吹口宽
吹口深
音孔直径
大吕
3.4
2.3
3.4
1.7
0.9
1.5
1.0
姑洗
3.2
2.1
2.9
1.9
0.8
1.5
0.95
测得这两支笛各孔之间的音程关系如下:
音名
商
宫
变宫
羽
徵
变徵
角
应有音程
204
0
大114
姑90
大180
姑204
204
大114
姑90
大180
姑204
大
吕
实测音程
207
0
84
200
206
147
207
误差
+3
0
-20
+20
+2
+33
+27
姑
洗
实测音程
194
0
123
206
189
126
202
误差
-10
0
+33
+2
-15
+36
-2
从上表的测音可以看出,这两支笛同样是不够符合三分损益律的。造成这一现象的原因,除了材料选择不一定适当,製作方法不一定恰当,演奏方法不一定妥当而外,笔者也自知测频的精度也未必高。这些因素中除了测频的设备为客观条件而外,其馀三项都含有主观因素,而这些影响泰始笛製作演奏的音准条件,正是我们今后需要探讨的。
以上六支笛的音程测定,笔者所用的乃是弦,并未使用测频仪器,因此误差在所难免。但是笔者自信听觉尚可,故而误差不会太大。笔者测算音程时,每一支笛只奏一次音节,吹奏过程中只要求管端校正量的稳定,而并未寻求最佳的吹奏力度和管端校正量,因此所测的音程并不是最合理的。关于这个问题,下面将略作分析。这是笔者需要所作的说明。
关于这几支已经製成的笛,我们还可以通过製作的修正以及演奏方法(主要是气口)来改善音准的。例如上表所列的那支姑洗笛,只要将吹口略微增大,或者少许加强些口风力度,再将几个音孔略加修整,音准必然会大有改善。
以第二次制作的姑洗笛为例。从姑洗笛的製作条件来看,角→变徵、变宫→羽、商→宫的音程是极近于准确的,宫→变宫、徵→变徵、的音程偏大,羽→徵的音程又偏小。该怎麽调整,应该有个通盘考虑。从姑洗的材料情况来看,应该略微增大末端内径。但是该笛的管端内径2.1厘米,末端内径已1.9厘米,两端管径差只有0.2厘米,似乎已不可再挖大。为了使角音的频率增高,比较合适的办法乃是增加吹口的宽或深度,即将吹口开深至0.9厘米。这一办法必然使角音的频率增高,同时又使偏低的宫音和商音的频率增高,宫、商二孔的音程有所增大。此时若宫、商二孔的音仍不够高,只将商孔略微增大,慎勿动宫音的孔径,因为宫音同变宫的音程偏大,也就是说变宫偏低,此时开大变宫孔径,由于该孔距宫孔极近所以宫音的频率必然会适当增高。当然,变宫亦不可升得十足,得考虑羽孔变动后的影响。变宫的频率增高后,变宫→羽的音程必然有所增大,此时适当开大羽孔即可。羽孔音升高以后,羽→徵的音程也必然由189音分有所增大,若音程仍不够大,看来只有变动羽孔。徵→变徵的音程偏大,只有开大变徵孔来缩小音程。当变徵的频率增高以后,变徵→角的音程看上去又该增大了。实际上毋须多虑,我们别忘了吹口已经调大,笛体中声已增高。经过如此调整的姑洗笛,可以说该是符合三分损益律的了。
最后,笔者製作了六支泰始笛,只制黄钟及比它短的笛,且有重複。为何不制林钟、蕤宾等笛呢?谈谈这一问题,对有心搞製作研究的同志会有好处。首先,由于对泰始笛该是什麽样子,该如何製作,是否合律等问题,笔者心中无底,重複製作可以摸索出製作经验。其次,製作一套(十二支)泰始笛,不仅耗资、费时,且笔者对荀勖所用的尺为晋前尺(每尺折合公制为23.08864厘米)颇有怀疑。因为蕤宾、林钟笛过长而「不可吹」;认为这尺寸不合当时的实际则又缺乏充足的理由。除了以上原因外,笔者认为,製作仅仅是製作,製作的成功与否,存在很多偶然因素,它绝不能全面地反映泰始笛可能有的实际情况。要想全面地反映泰始笛的各种可能性,必然要求助于理性分析。可是时至今日,连个切合实际的箫笛频率公式也没有,而泰始笛的製作和影响音准的因素要比箫笛多,所以这种理性分析目前便不可能。
注释:
1 孟康,魏晋时人。他为《汉书》做注,认为黄钟长九寸,内围应为九分;太簇长八寸,内围八分;林钟长六寸,内围六分。按孟康的意思,内围乃是管长的十分之一。这种异径管律,笔者认为是完全合律的,并在《「竹声」果真「不可以度调」吗?》一文中通过公式作了证明。
2 笔者认为杨荫浏先生计算频率的公式并不完善。笔者在《黄钟正律析——兼议律管频率公式的物理量》(载《艺苑》1989年第2期)一文中作了初步分析。
3 宋·薛尚功《钟鼎款识》著录有新莽大吕律管的铭文。现上海博物馆藏有新莽无射残管。这两支管的铭文同新莽嘉量龠实物铭文一致。故可认定公元九年确实製作过一套青铜旅馆。
4 请见拙文《简论箫笛音准》,载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出版、上海艺术研究所学术委员会编的《上海艺术研究论坛(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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