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
2018
08

尺八缘网

 

尺八是笛子的一种,而笛子的历史可以追溯到九千年前的骨笛,在贾湖文化遗址出土的七孔骨笛是世界上最早的管乐器。最初笛子的名称叫涤;到唐代才出现尺八,后来传到日本,成为日本古典音乐的代表乐器之一。至今中国只有闽南的南音音乐仍保留为主要乐器。

(一) 尺八,汉笛与魏晋长笛的传承

尺八是我国古代的一件重要吹奏乐器。如今提起尺八,知道的人已为数不多,熟悉它的人就更少。关於尺八,《中国音乐辞典》有如下说明:“尺八,古代吹奏乐器。唐代已出现,相传吕才善制此器”。若对这段文字细加推敲,就不难发现这段文字并没有把问题说明白。例如,善制尺八的吕才,乃是隋唐时期的人。据《旧唐书》和《新唐书》的记载,他於贞观3年之前就已制作出一套(十二支)“与律谐契”的尺八。由此可见,“唐代已出现”一语,并没有把尺八出现的具体时间说清楚。实际上尺八这种乐器,唐朝之前就早已存在,只是名称不同而已:唐以前叫笛,唐代始有尺八的称谓。

吕才之所以要制作尺八,乃是为了正雅乐;吕才所设计的尺八,乃是对魏晋长笛的继承和改进;至於魏晋长笛,实乃是汉笛的发展,汉笛又是京房对羌笛的改进。关於羌笛和汉笛之间的关系,东汉著名学者马融(79—166)的名篇《长笛赋》,可以作为证明。马融的《长笛赋》写道:

近世双笛从羌起,羌人伐竹未及已。龙吟水中不见己,截竹吹之声相似。

剡其上孔通洞之,裁以当簻便易持。易京君明识音律,故本四孔加以一。

君明所加孔后出,是为商声五音毕。

马融认定汉笛是从羌人那儿传过来的。按马融的说法,羌笛原本四孔(四孔是指连同被称作笛体中声的底孔在内,实际上只有三个指孔)。京房(前77—前37)在这种羌笛上加了一个后出孔,并将这个音孔奏出的音定为商声,从而使它能奏全宫、商、角、徵、羽五声。从“君明所加孔后出”的说明又可知,汉笛和羌笛一样,都是竖吹的笛。把后出孔定为商声,据说是因为“古笛筒音尚角”的缘故。

马融所说的双笛,除《长笛赋》中通篇所咏的用於“雅乐”的长笛而外,另一支为何种笛,未见交代。这种长笛,魏晋时期不仅延续了下来,而且又有了重大改进。原先经京房加孔的笛,只有四个指孔,只能奏出五声;而魏晋长笛已有了六个指孔,能奏全宫、商、角、变徵、徵、羽、变宫等七声。此外,魏晋长笛的筒音(笛体中声),已不再是角音,因此荀勖於泰始十年(西元274年)制定笛律(即“荀勖笛律”)时,将按照他的笛律制作的笛(即“泰始笛”)的筒音(笛体中声)定为“角”,并说,“角声在笛体中,古之制也”。

这儿附带说一句,关於笛子的起源,《周礼‧春官》就有“笙师掌教吹竽、笙、埙、龠、箫、篪、笛、管”的记载,若此说可信,那麼笛本身就是汉族乐器。不过周代的这种笛,到了汉代可能已经绝迹,否则不会又有许多新的说法。至於汉代出现的笛,除了羌笛传入说而外,又有张骞出使西域带回的说法,以及汉武帝时人丘仲造笛的说法。这些说法孰是孰非?笔者以为,可能全都正确。原来我国汉代以前,无论横吹还是竖吹的,统统都叫作笛,就同很多弹拨乐器于魏晋时期都被叫做琵琶一样。《周礼》所述之笛,丘仲所造之笛,张骞从西域带回之笛,我们无法判断它们为同一种样式。若不是同一种样式,它们之间又有些什麼区别,由於文字记载不详,笔者不敢妄加评论。但是马融《长笛赋》中所说之笛,其样式就比较明确,故而可以断定它是魏晋长笛的前身。

至於汉魏时期的竖“笛”,常被今人误认作“箫”。例如《中国音乐词典》“箫”条下的释文就说:“也称洞箫。单管,竖吹。汉代陶俑和北魏云岗石窟雕刻中已有吹箫的形象。”就因为这一缘故,上海博物馆将馆藏的“古代雕塑”编成了《中国古代雕塑馆》一书,由上海古籍出版社出版,其中“战国秦汉时期”部分的第六幅图之说明,就被说成“吹箫雕塑”。笔者一眼就看出所吹的不是“箫”,而是地地道道的“笛”——汉魏长笛。这尊雕塑形象生动,除演奏指法偏重於写意而外,所用之器的样式、演奏时的口型,都十分切近实际。该器长至腰下,若演奏者为中等身材,那麼该器之长应该是50厘米左右,相当於《晋书·律历志》所载十二支“泰始笛”中的仲吕笛,与今日洞箫从吹口至调音孔的有效长度相近。细观演奏者吹奏时的口型,完全是吹奏尺八的样式。尺八的新月形吹口,比今日洞箫吹口宽,加上两端通洞,因此对演奏时口型的要求,与洞箫明显不同。这一点是不搞尺八与洞箫演奏的人所无法体味的。

关於魏晋长笛的具体样式,如今已不可考。至於“荀勖笛律”所说的“泰始笛”(由於此笛的制作规格制定於西晋泰始十年,后世故有此称谓),《宋书‧律志序》和《晋书‧律历志》有详细的记载。“荀勖笛律”,乃是我国音乐史上的一篇极其重要的律学文献,“荀勖笛律”所说的乃是严格符合三分损益律之“泰始笛”的制作方法,因此它同时也是我国古代乐器工艺史上一篇极其难得的竖笛制作文献。“荀勖笛律”所说的,乃是如何用三分损益法制作出符合十二律吕的十二支“泰始笛”。荀勖制定笛律和设计十二支“泰始笛”,乃是为了正雅乐;因为笛子“犹如钟磬”,有比较稳定音高的缘故。近年来,笔者对於“荀勖笛律”的研究和对“泰始笛”的复制,倾注了大部分精力。杨荫浏先生首先按照现代洞箫的样式制作过一支“黄钟笛”。杨先生所制作的,笔者认为应该称作“黄钟箫”,而不是黄钟笛。杨先生认为这支笛“基本符合”晋书所记载的要求。笔者认为,杨先生所据的黄钟正律是不可信的,因此结论也就不可信。笔者也曾按照日本现代尺八的样式制作过泰始笛,结果发现,这种笛虽然能符合三分损益律,但各个音孔的音高无法符合十二律吕【1】。近年来笔者又多次按照日本正仓院藏存的唐代尺八选材标准制作,结果发现,如此制作的泰始笛,它的绝对音高就能符合“黄钟正律”和由“黄钟正律”生出的十二律吕(笔者是用黄钟正律管校音的),因此各音孔之间的音程关系也就必然能符合三分损益律。泰始笛只要按照唐代尺八样式制作,就能符合十二律吕的事实,绝不是制作上偶然的巧合。这一事实充分证明,唐代尺八乃是魏晋长笛的延续和发展;尺八其器,唐代之前就有,只是唐以前叫笛,唐代始有尺八之名而已。

(二) 尺八是魏晋长笛的改进

关於尺八之名始于唐代,这是毋庸置疑的。因为唐之前确实没有尺八之名。吕才设计尺八,同荀勖设计泰始笛一样,都是为了正雅乐,这有新旧《唐书》的记载可以证明。《旧唐书·吕才传》载文:“贞观三年,太宗令祖孝孙增损乐章。孝孙乃与明音律人王长通、白明达递相长短。太宗令侍臣更访能者。中书令温彦博奏才聪明多能:眼所未见,耳所未闻,一闻一见,皆达其妙,尤长於声乐,请令考之。侍中王珪、魏征又盛称才学术之妙。征曰:‘才能为尺八十二枚。尺八长短不同,各应律管,无不谐韵’。”

何谓“尺八”?尺八就是长度为一尺八寸的竖笛。从魏征“(吕)才能为尺八十二枚,尺八长短不同”的话可知,吕才当时就制作了十二支长度不同的尺八。既然十二支的长度各不相同,何以又叫“尺八”?原来十二支尺八管中的黄钟管之长度为一尺八寸,吕才就以黄钟笛管的长度来代指十二支笛管的名称,并不是所有的尺八都是长一尺八寸。

吕才设计的尺八和荀勖设计的泰始笛一样,一套都是十二支,都是对魏晋长笛的改进。

关於荀勖制定笛律,是因为当时所制“笛之长短无所象则,率意而作,不由曲度;考以正律皆不相应;吹其声韵,多不谐合”的缘故。荀勖认定“笛有一定调,故诸弦歌皆从笛为正,是为笛犹钟磬,宜必合於律吕”,故而便“依十二律作十二笛,令一孔依一律”,使笛的七声“能尽名其宫、商、角、徵”。不论荀勖的设想如何好,制作如何合情合理,但是泰始笛没有付诸实际应用也是事实,更别说流传开来了。

西晋以后,就出现了南北分裂的局面。统一的唐帝国建立以后,当然也就有了“正雅乐”的要求。吕才当时设计并制作了十二支“与律谐契”的尺八,虽然不是受命于执政者,但吕才所为乃是正雅乐之目的则是毫无疑问的。吕才所设计的尺八,虽然缺少历史资料,但是还是可以断定它是受了荀勖设计泰始笛的影响。

若把吕才所设计的尺八与荀勖所设计的泰始笛作一比较,我们不难看出它们之间的承继关系与差别。这承继关系就是,笛体中声都是所应之律的倍数:泰始笛的笛体中声是角音,故而笛长是四倍或八倍角律;尺八就黄钟一支来说,其长度为一尺八寸,就是黄钟律长之倍,其声就是黄钟正律,於此足可见其一般。其差别则为:尺八比泰始笛短,也不似泰始笛坚持笛体中声为角,以崇尚古制。何以见得呢?就以尺八之名来说,前文已经说过,就黄钟这支而言,其笛体中声为黄钟,那就是宫声,顺应了乐手的演奏需求。这是不言而喻的。另一点则是,笛长比魏晋长笛以及荀勖的泰始笛短。

说吕才设计的尺八比魏晋长笛以及泰始笛短,从《宋书》的记载就可以得出结论。列和曾说:“太乐东厢长笛,正声已长四尺二寸。令当复取其下徵之声,於法,声浊者笛当长,计其尺寸乃五尺有余。和昔日作之,不可吹也。”《宋书》的注文说:“太乐四尺二寸笛,正声均应蕤宾。以十二律还相为宫推法,下徵之孔当应律大吕。大吕笛长二尺六寸有奇,不得长五尺余”。这儿列和指出,五尺余的大吕笛不可吹,注文则指出大吕笛为二尺六寸有余的同时,也交代了四尺二寸笛乃是蕤宾。查荀勖十二支泰始笛中,最长的是蕤宾笛,其长度为三尺九寸九分五,而不是四尺二寸。这就足以说明,荀勖设计泰始笛的时候,除了音孔位置与魏晋长笛有异而外,其长度还是无多少改变的,只是为了符合十二律吕,长度略有缩减罢了。在十二支泰始笛中最短的一支是仲吕笛,其长度为二尺一寸三分三厘有余,而吕才设计的尺八,其黄钟笛的长度就是一尺八寸,即使黄钟是十二支尺八中最短的一支,也足以证明十二支尺八比十二支魏晋长笛或泰始笛要短,何况我们如今还没有根据说黄钟是十二支尺八中最短的一支呢?

笛的长度缩短,无疑使演奏更为方便,从而增强了尺八的表现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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