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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玉屏箫笛文化艺术展演活动箫笛演奏比赛&箫笛制作比赛章程

 

2018玉屏箫笛文化艺术展演活动箫笛演奏比赛章程

第一章 概述

一、2018玉屏箫笛文化艺术展演活动之箫笛演奏比赛(以下简称演奏比赛)由上海音乐学院、中共铜仁市委宣传部主办,上海音乐学院贺绿汀中国音乐高等研究院、中共玉屏侗族自治县委、玉屏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承办。

二、比赛定于2018年11 月7日 至 8日,在贵州省玉屏侗族自治县举办。比赛地点设在玉屏笛阳酒店。

三、比赛旨在通过举办箫笛演奏比赛,发现和培养更多的竹笛艺术表演人才,为广大箫笛演奏爱好者提供一个展示才艺和学习交流的平台,全面提高国民特别是青少年的文化素质,促进和谐社会发展中的文化繁荣。

四、比赛将严格依照国际乐器演奏比赛通用规则,采取绝对匿名的方式,以保证比赛的公平与公正。

第二章 组织机构

一、成立赛事活动组委会

主 任:唐俊乔

副主任:秦尚修

委 员:蒋国基 李 镇 王建平

二、成立赛事活动评审委员会

主 任: 蒋国基

副主任: 李 镇 王建平

委 员:荣 政、王 键、易加义、谭炎健、马 迪、王 锐、刘 强、叶红旗、陈惠龙、戴金生、乔成林、刑万里、王俊侃、胡帅、周楼胜、屠化冰、朱 晛、阚 鹏、陈林锋、姚 晖、杨 广、张树虞。

三、本次赛事邀请国内知名箫笛演奏家担任评委。

第三章 报名

一、报名资料

1.参赛者可以通过组委会设置的微信下载并填写报名表,然后通过投稿到邮箱490649968@qq.com至比赛组委会(详情见玉屏网www.yp.gov.cn或“微玉屏”)。

2.提供本人一寸正面免冠照片两张、参赛者自己演奏录制的DVD或VCD光盘和本人户口本复印件或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邮寄到活动组委会报名参加初赛。

3.邮寄地址:贵州省玉屏侗族自治县茅坪新区行政中心箫笛文化活动办公室

联 系 人:蒋毅 汪珺

联系电话:0856—3222558 15308563469 15885777775

4.参赛选手所报送的光盘,必须是每人一盘。不允许多人录在同一张光盘上。所送光盘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者,立即取消其参赛资格。

二、报名费

1.初赛报名费:300元

2.账 户:玉屏侗族自治县箫笛文化保护传承与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

账 号:614820000002591087

开户行:玉屏长征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

凡因选手本人原因,届时未到赛场参加比赛的,不退报名费。

第四章 参赛规定

一、参赛资格

箫笛演奏艺术的广大专业和业余演奏者、爱好者,不分性别、都可以按年龄大小分组别参加此项比赛。

二、赛事组别

1.儿童组:2008年1月1日——2013年12月31日出生

2.少年组:2001年1月1日——2007年12月31日出生

3.少年专业组:2001年1月1日——2007年12月31日出生(全国各大音乐及艺术类院校附中学生)

4.青年专业组:1990年1月1日——2000年12月31日出生(全国各大音乐及艺术类院校学生)

5.青年职业组:1978年1月1日——2000年12月31日出生(全国各专业院团在职演奏家及各大音乐艺术院校毕业竹笛演奏者)

三、比赛时间

1.初赛时间:2018年10月13日—10月25日

2.复赛选手报到时间:2018年11月6日 12:00—20:00

3.复赛时间:2018年11月7日

4.决赛时间:2018年11月8日

四、比赛地点

玉屏笛阳酒店(复赛、决赛)

五、比赛办法

1.本赛事分初赛、复赛、决赛三个阶段进行。

2.初赛:一律采用评委审看光盘的方式进行。

3.复赛:选手参加复赛的顺序,由活动办根据选手的报名日期统一安排,先报名的后赛,后报名的先赛。参加复赛的选手须持“复赛通知书”到赛场“报到处”报到。报到时,须交复赛费300元。然后办领“准赛证”。没有进入复赛的选手,活动办不再通知。所交资料和报名费、初赛费,恕不退还。

4.决赛:进入决赛的选手须在决赛前交300元决赛费,决赛顺序由选手在赛前抽签决定。

六、晋级通知

组委会将于2018年10月28日、11月7日在玉屏网站(或“微玉屏”公众号)发布进入复赛、决赛的选手名单。参赛选手可通过玉屏网站(或“微玉屏”公众号推送消息)查阅。

注:参赛选手必须准时按序参赛。赛前三次点名未到,视为自动弃权。工作人员不再叫号。

七、参赛曲目

1.初赛,自选曲目一首。

2.复赛,自选曲目一首(必须不同于初赛曲目)

3.决赛,自选曲目一首。

4.儿童组参赛曲目的演奏时间,限定在3分钟以内;其他组参赛曲目的演奏时间,限定在5分钟以内。如果选手的演奏超过时限,评委组长应及时叫停。叫停不影响选手的分数。

5.允许用1人为参赛选手伴奏。伴奏乐器自备,伴奏人员自请。不许用伴奏带为参赛选手伴奏。

6.请各位参赛选手一定要保管好自己的准赛证。参加复赛、决赛时,要佩带“准赛证”。

第五章 奖项设置

一、奖项设置

1.各组别根据参赛人数按比例设金奖、银奖、铜奖、优秀演奏奖、演奏奖若干名。

2.获金、银奖选手的指导教师以及有10名以上学生进入复赛的指导教师颁发“优秀指导教师奖”。

3.介绍推荐出20名以上参加初赛选手的单位或个人颁发优秀组织奖。

4.进入复赛未进入决赛的选手颁发演奏奖。

5.进入决赛未获等次奖的选手颁发优秀演奏奖。

二、评奖办法

1.本次比赛采用百分制评分。

2.进入复赛、决赛的选手现场演奏,评委现场打分。

3.按照参赛选手所获分数的高低顺序,依次排奖。分别

评出金奖、银奖、铜奖、优秀演奏奖、演奏奖各若干名。

4.获金奖选手的分数须在95分以上;

5.获银奖选手的分数须在90分以上;

6.获铜奖选手的分数须在85分以上;

7.获优秀演奏奖选手的分数须在80分以上。

8.获分数线以上选手的人数如果超过奖项设置名额,则按所获分数的高低顺序依次排奖。如果参赛选手的演奏水平确实不够,所获分数未达分数线,活动办和评委会有权空缺任何一个奖项。

9.评委打分时,可以打到小数点后一位数。统计员统计分数时,统计到小数点后两位数。未进入复赛的选手不评奖,复赛的成绩不计入决赛的成绩。

三、奖品设置

1.金、银、铜奖、优秀演奏奖获得者的奖品是:奖杯一尊、精美获奖证书一本。

2.专业组金奖(第一名)获得者,还将获奖金5000元。其他金奖获得者,还将获得玉屏璞韵箫笛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制作唐俊乔教授鉴定签名“专业精品笛”一只。

3.优秀演奏奖、演奏奖、优秀指导教师奖、优秀组织奖的奖品是:精美获奖证书一本。

第六章 陪同须知

一、少年、儿童参赛选手必须要有家长陪同。请参赛选手和选手家长一定要注意自身的人身安全。组委会只保障参赛选手在赛场内比赛时的人身安全。参赛选手在赛场外的人身安全,完全由参赛选手本人和陪同家长负责。

二、参赛选手和陪同家长所乘车辆,携带的钱物,请本人保管好。如有丢失或损坏,概由本人负责。

三、参赛选手(包括陪同家长)在参加比赛期间的交通、食、宿经费自理。为保证比赛的顺利进行和方便选手参赛,活动办统一介绍、推荐宾馆。

四、所有参赛选手和家长,都必须遵守比赛规则和赛场纪律,服从活动办的工作调度和评委会的评审结果。对比赛过程中出现的某些问题如有意见,请找活动办反映。对无理取闹并影响比赛者,活动办有权取消他的参赛资格。对赛后无理取闹者,活动办有权取消其所获的奖项,追回奖杯和获奖证书。

第七章 其 它

一、所有选手一旦报名参赛,即表明自己承认本章程。因此都必须遵从本章程的各项规定。

二、组委会拥有本邀请赛音像制品的广播、电视播放权及音像制品表演范围内的使用、出版和发行权。获奖选手有义务参加活动办组织安排的公益性演出活动或出访演出活动。

三、音乐学院、艺术职业学院、各高校艺术类院、系的在校师生和各专业文艺团体的演奏员为专业组;其他一切业余演奏者为业余组。

四、所有参赛选手都必须严格按照本《章程》的规定参加比赛。对于违规者,一律取消参赛资格。

五、赛事活动解释权归大赛组委会所有。

2018玉屏箫笛文化艺术展演活动

箫笛演奏比赛组委会

2018年10月12日

附件:2018玉屏箫笛文化艺术展演活动之箫笛演奏比赛报名表

2018玉屏箫笛文化艺术展演活动箫笛制作比赛章程

第一章 概述

一、2018玉屏箫笛文化艺术展演活动之箫笛制作比赛(以下简称制作比赛),由上海音乐学院、中共铜仁市委宣传部主办,上海音乐学院贺绿汀中国音乐高等研究院、中共

玉屏侗族自治县委、玉屏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承办。

二、比赛定于2018年11 月7 日,在贵州省玉屏侗族自治县举办。比赛地点设在玉屏箫笛博物馆。

三、比赛项目:梆笛(g)、曲笛(C)、低音笛(G)、箫(G)及其它类别,本次制作比赛采取“三现”比赛办法(现场制作,现场评审,现场公布成绩)。

四、比赛旨在通过举办箫笛制作比赛,为国内外箫笛制作选手提供了一个展示技艺的平台, 更好地传承推动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箫笛制作技艺,同时实施好乡村振兴战略,增强玉屏县人民的文化认同和自信。吸引更多的朋友和制作师们积极参与这次活动,让更多的朋友认识玉屏、了解玉屏、热爱玉屏,为玉屏实施乡村振兴,建设美丽侗乡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和舆论氛围。

五、比赛将严格依照国际乐器制作比赛通用规则,采取绝对匿名的方式,以保证比赛的公平与公正。

第二章 报名

六、参赛资格:国内外箫笛制作师,不分年龄与性别均可报名参加比赛。

七、参赛者可以通过以下办法报名。

1.线上报名:参赛者可以通过组委会设置的微信下载并填写报名表,然后通过投稿到邮箱290370970@qq.com至比赛组委会(详情见玉屏网www.yp.gov.cn或“微玉屏”)。

2.联系人:徐泷(13123660717)刘晓艳(18984651655)。

3. 报名时间截止到2018年10月30日。

八、参赛者递交申请表时须要同时提交报名费,每件参赛作品收取报名费人民币1000元,通过组委会指定的账号交纳。

账 户:玉屏侗族自治县箫笛文化保护传承与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

账 号:614820000002591087

开户行:玉屏长征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

3.凡因选手本人原因,届时未到赛场参加比赛的,不退报名费。

九、报名材料和报名费一旦递交,表示申请人决定参加比赛并接受本次比赛的所有规则。选手已报名并交纳报名费后,中途弃权不参加比赛者,报名费不予退还。

第三章 参赛规定

十、参赛项目规定:

每位选手可以自由选择梆笛(g)、曲笛(C)、低音笛(G)、箫(G)或其它边棱音开管类吹管乐器等项目参加比赛,最多不超过四项,每项限一支笛或者箫。

十一、参赛内容规定:本次比赛采取现场制作形式,要求选手在每支笛箫制作规定时限内,完成参赛项目制作工艺过程中的“打孔”“挖孔”“校音”三道工艺。

十二、参赛时间规定:选手报名一个项目时限是30分钟,二个项目是60分钟,三个项目是90分钟,四个项目是120分钟。

十三、参赛笛箫材料规定:选手参加比赛时带进比赛场地的笛箫半成品材料规定为白竹(无节疤),事先完成选料、打磨、定位,挖制笛箫吹孔,放置笛塞等工序。(对参赛笛箫半成品的规定:磨光后内外可塗虫胶液,但不能“掺色”。两端不得镶嵌“相头”,不接铜,不缠线。)。 长度要求:

1. 梆笛(g调)全长约为45Cm(整枝)。 2. 曲笛(C调)全长约为50Cm(不接“老头”)。 3. 低音大笛全长约为62Cm(不接“老头”,可接“尾”)。 4. 箫(含南箫)全长不限,合适为度。 十四、提交参赛作品必须绝对匿名。带进比赛场地的笛箫半成品内外不可带有任何表明制作者的标记,包括覆盖上的标记和商标、姓名、字号、字母等。参赛者一旦违反匿名规则,将被取消参赛资格。

第四章 现场制作比赛

十五、参赛场地的设置:组委会根据参赛选手的数量,提供多间比赛场地,每间场地符合选手操作时对光线、通风、温度等环境要求,将为每位选手提供不少于5平方米的操作空间,场地内设有工作台,工作凳以及满足选手要求的台钻(选手其它使用工具由本人自带)。参赛场地允许观众观摩(工艺评委除外)(为不影响选手的操作,观众要与参赛选手保持一定距离)。

十六、选手经事先抽签后,胸前佩带编号标记,并携带报名参赛的笛箫半成品(1—4支)及工具,由工作人员带入指定赛场就位。并按抽签号顺序,在工作人员引领下,到指定台钻处进行钻孔,工作人员从此时开始记时(钻头自备,钻孔钻坏,不允许再换一支重新钻孔)。钻孔后,用旧砂纸将孔的毛剌打磨后,选手在工作台上完成挖孔、调音(工具自备)等工序,当全部参赛的作品(1—4支)完成后,选手将作品递交工作人员,此时工作人员记录参赛完成时间。选手完成作品的时间—开始比赛的时间= 选手完成全部作品的总时间。用选手完成全部作品的总时间与比赛组委会提供的各类项目比赛限定时间之和相比较,多于限定时间的将按多出比例相应扣分,少于限定时间的则将按相应比例加分。

第五章 参赛作品提交与取回

十七、选手在参加完成现场制作后,由工作人员对选手提交作品进行登记、编号;将报名表及参赛者业务简历、委托书等材料用信封密封,至比赛评分工作结束后启封,并同时发给选手接收作品收据。

十八、选手参赛作品由工作人员按项目类别分类,分别装在标有“梆笛(g)、曲笛(C)、低音笛(G)、箫(G)及其它作品”字样的五个密封箱内,等候评审时使用。

十九、参赛作品的取回。在全部比赛结束以后,参赛者自行取回参赛作品时须出示收据,并签署取回证明。参赛者委托其他人代为取回时,代取者须出示收据、参赛者的委托书及代取者本人的身份证件。

二十、组委会将尽力维护参赛作品的安全,但对于参赛作品在比赛发生的损坏、损毁与失窃等不负赔偿责任。有证据表明系组委会原因的除外。

第六章 评比程序

二十一、本次笛箫制作比赛,各项比赛(梆笛、曲笛、低音笛、箫、其它)设声学品质和制作工艺两大项,总分为100分,两项各50分。

二十二、本次比赛只设决赛一轮,评审开始前工作人员将参赛作品逐一编号,作为评审时的识别标志。

二十三、比赛,箫笛制作家评委与箫笛演奏家评委组成两个评审小组,分别对参赛作品的工艺、艺术品质和声学品质评分。决赛阶段声学品质比赛和制作工艺比赛对公众开放。

二十四、比赛结果

1.箫笛制作比赛声学品质与制作工艺的得分相加,为该参赛作品的总成绩。每位参赛者在比赛结束后均可查询本人在声学品质和工艺制作的得分与总分。

2.组委会在批准全部成绩计算并复核后,当场公布成绩,并最终确定各类奖项的获奖者名单。

3.根据参赛选手人数,现场打分,按比例一次性评出获奖等次,人数不够或作品水平不高可以空缺相应奖项。

第七章 组织机构

二十五、成立赛事活动组委会

主 任:唐俊乔

副主任:周林生

委 员:丰元凯 董雪华 姚茂顺

二十六、成立赛事活动评审委员会

主 任: 周林生

副主任: 丰元凯 董雪华 王俊侃

委 员:王建宏 蔡鸿文 潘小山 刘泽松

姚茂顺 吴继红 赵景国 黄卫东

应明章 马大荣 孙昌宁 屠化冰

朱 晛

二十七、本次笛箫制作比赛,声学品质评审聘请国内著名箫笛演奏家担任评审委员,制作工艺评审聘请国内著名箫笛制作家担任。

第八章 奖项设置

二十八、本次比赛设梆笛、曲笛、低音笛、箫及其它类别(如:尺八)金奖各1名,银奖各2名,铜奖3名,优秀奖若干名。

二十九、设置打孔、挖孔、校音、雕刻四个单项奖各1个。

三十、设置箫笛制作特色奖若干。

三十一、各项金、银、铜奖获得者,颁发荣誉证书、奖杯、唐俊乔老师签名箫(笛);各项单项奖获得者,颁发荣誉证书、奖牌;各项优秀奖、特色奖获得者,颁发荣誉证书、奖牌。

2018玉屏箫笛文化艺术展演活动

箫笛制作比赛组委会

2018年10月12日

附件:2018玉屏箫笛文化艺术展演活动之箫笛制作比赛报名表

关注往年玉屏笛箫文化节《第一届中国(玉屏)国际箫笛制作比赛技术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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